相鄰權指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處理相鄰關系時所享有的權利。在我們的生活工作中,總是會有鄰居的陪伴,鄰居不僅僅是生活在我們周圍的人,他們也與我們互相影響甚至產生糾紛。但是很多人對于相鄰權的相關法律規定并不清楚,不知道在發生鄰里糾紛時應該怎樣處理,下面小智就將與相鄰權有關的法律知識分享給大家。
01相鄰權的種類有哪些?
1、相鄰通行權:指的是你在使用房屋或土地的時候,不能影響其他人的出行。
2、施工相鄰權:指的是你在修建、裝修房屋的時候,不能影響鄰居的生產、生活,使用完畢應當及時清理現場,排除妨礙,恢復原狀;因臨時占用造成土地權利人損失的,占用方應當賠償。
3、管線相鄰權:指的是在鋪設電纜、管道、架設電線及其他空中線路時,如果必須經過相鄰他方的地下或地上時,相鄰他方不得拒絕或妨礙,但確對鄰居造成的一定的影響,雙方可確定一定的金額的賠償。
4、用水相鄰權:這個包含兩點,第一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堵截或者獨占自然流水,影響他方正常生活,第二是相鄰一方必須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,應當予以準許。
5、防險相鄰:指的是在使用房屋的時候,相鄰一方不得在自己房地產范圍內放置或使用易燃、易爆、劇毒、放射性、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的;相鄰一方房屋或其他設施有倒坍、脫落、墜落危險,如果可能危及相鄰他方人身、財產安全的,相鄰一方有權提出異議。
6、環保相鄰權:有以下兩點:(1)、相鄰人在排污排廢的時候,不得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,不得影響相鄰方的生產和生活;(2)、相鄰人不得制造噪音、喧囂、震動、惡氣、異味等,妨礙相鄰他方的正常生產、生活、損害他人身心健康。
7、通風采光權:指的是建設和使用房屋時,不得影響相鄰一方通風和采光。
8、地界相鄰權:指相鄰兩方的土地相鄰,一方不得影響另一方的正常使用。
9、共墻相鄰:指的是同一個墻壁被兩個相鄰方共同所有或使用,一方使用不能影響另一方,一方不能隨意拆除,共墻的維修應或翻建,要由雙方共同協商,費用共擔。
02常見的相鄰權糾紛有哪些?
1、因宅基地使用而產生的相鄰權糾紛
相鄰一方因生產和生活上的需要,必須臨時或長期通過對方使用的土地時,對方應當允許;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,應當給予對方適當的補償。對于相鄰方共同使用的空地、道路及其他宅基地上的附屬物,相鄰一方不得獨自占有。
2、因用水、排水產生的相鄰權糾紛
多方共用同一水源時,各方均可以自由使用水源,但不得因此而影響相鄰方的用水;土地使用人不得濫鉆井眼、挖掘地下水,使相鄰方水源減少,甚至使對方水井干涸;對相鄰各方都有權使用的自然水源應當尊重自然形成的流向,一方擅自堵截或獨占而影響他人生產生活的,他方有權請求排除妨礙,造成損害的,可以請求賠償。相鄰一方必須利用對方的土地排水時,對方應當允許,但使用時應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,造成損失的,應給予合理補償。建房時應盡量避免屋檐滴水造成相鄰方損害,造成損害的,對方有權要求排除妨礙、賠償損失。
3、因修建、施工產生的相鄰權糾紛
相鄰一方因修建施工、架設電線、埋設管道等,需要臨時占用他人土地時,他人應當允許,但是施工方應選擇對他人損失最小的方案,并按照雙方約定的范圍、用途和期限使用;施工完畢后應及時清理現場、恢復原狀,因此給他人造成損失的,施工方應當給予適當的補償。相鄰一方在自己的土地上挖水溝、地窖等時,應注意對方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安全;對方的建筑物有倒塌危險,威脅人身、財產安全時,有權請求采取措施排除危險來源,消除危險。
4、因排污產生的相鄰權糾紛
相鄰一方在修建廁所、糞池、污水池或堆放垃圾、惡臭物、有毒物等,或者企業事業單位排放污水、廢渣、廢氣等,應與相鄰方保持一定的距離,或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,防止空氣、水源等環境污染。如因此影響鄰人的生產生活,損害鄰人健康的,鄰人有權依法請求對方承擔侵權責任。
5、因通風、采光、噪聲產生的相鄰權糾紛
相鄰各方修建房屋和其他建筑物時,必須與鄰居保持適當的距離,不得妨礙鄰居的通風和采光;相鄰各方使用噪聲過大的生產生活資料時,不得影響鄰居生產、生活,對方有權要求停止侵害,造成損害的,對方可以請求賠償。
小智:相鄰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時,應當以不損害其他相鄰人的合法權益為原則。如果因權利的行使,給相鄰人的人身或財產造成危害,那么相鄰人有權要求停止侵害、消除危險和賠償損失。在處理相鄰關系時,相鄰各方應該本著團結互助、公平合理的原則,互諒互讓,協商解決。協商不成,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,理性維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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