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何原始創始人在創立公司時,為了考慮以后新的股東或激勵新的高管,管理人員入股,都會考慮公司預留一定比例的股權(股權池)。這部分預留的股權如何處理呢?下面以案例加以說明。
比如:甲、乙、丙三兄弟合伙成立公司,注冊資本為1000萬。這時候就面臨著股權怎么分配的問題,經大家商量一致:預留20%股權,對應的注冊資本為200萬元,甲35%、乙25%、丙20%。這20%的預留股權如何處理?
根據《公司法》的規定,公司不能持有本公司的股權,因此,預留的20%股權不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約定:由公司持有。
預留20%的股權的處理涉及兩方面的問題:一是預留20%股權對應的200萬注冊資本,誰來出?二是預留20%的股權放在誰的名下!具體分析如下。
(一)預留股權放在誰名下的具體解決方案
方案一
放在老大名下。預留20%的股權原則上放在老大甲名下,由老大甲代持。這樣一來便于創始人掌控公司控制權,二來方便將來新合伙人進入時做股權轉讓。
方案二
預留20%股權放在設立的有限合伙企業(持股平臺)下。在有限合伙企業中,老大甲作為普通合伙人(GP),其他創業合伙人作為有限合伙人(LP)。將來新合伙人進入時,直接進到有限合伙企業里面。這種方法一勞永逸,就是成本高一些,需要另注冊一個持股公司。
方案三
平均分配股權(最差的方案)。將預留的20%股權在幾名合伙人之間平均分配,分別代持。這種方法合伙人好接受一些,但不足是,將來有新合伙人進入時,每個合伙人都要做一次股權轉讓,太繁瑣。
以上不管采用哪種方案,都需要合伙人之間另行訂立一份代持協議。交給工商局的章程完全不用提及股權池由誰代持的問題。
(二)預留股權對應的注冊資本由誰出的策略
1.誰代持,誰出這部分資金;
2.大家先認繳出資,等新人進來時,轉讓到誰名下,誰負責出這部分資金!
3.表決權由甲享有;
4.分紅權在幾名合伙人之間分配,具體分配方法要看合伙人之間如何協商,或利益平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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