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謂“期間費用”,即:銷售費用、管理費用、財務費用。
一、期間費用核算范圍
(一)與成本如何區分
一項支出,若直接關聯到某項資產,或者關聯到某項收入,則構成資產成本或者營業成本。比如購買機器設備之價款,計入“固定資產——機器設備”;又比如產品生產耗用原材料,計入生產成本,之后依次結轉庫存商品(產成、入庫)、主營業務成本(出庫、銷售)。若為企業層面之必要發生,但與某項資產、某項收入等并無直接關聯,則為費用。
(二)期間費用核算范圍要點
1、銷售費用:銷售部門費用,或者與銷售相關的費用。比如,發生廣告宣傳費用。
2、管理費用:企業經營管理費用。比如,董事長工資。
3、財務費用:為籌措、管理資金而發生的費用。比如,銀行長、短期借款利息(資本化利息支出隊外)。
二、相關會計分錄
這兒其實并無特殊之處。
借:銷售費用、管理費用、財務費用等
貸:銀行存款
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法定抵扣憑證,且依法可以抵扣,則將可抵扣之增值稅額從上述費用中剝離出來,而計入“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進項稅額)”科目。
三、企業所得稅特殊解讀
這兒主要提示一下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申報表相關欄次。在預繳申報表的前三行,分別是營業收入、營業成本、利潤總額三欄。
這時經常有人詢問:期間費用放哪兒啊?是不是并入營業成本里啊?
不是的。期間費用不并入營業成本。營業成本就是主營業務成本、其他業務成本,不包含銷售費用、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。這兒并不存在所謂“營業收入-營業利潤=利潤總額”一說,沒有這個公式,這是三個獨立的數據,各自從利潤表上拆下來的。
四、土地增值稅特殊解讀
在土地增值稅扣除方面,這兒又有所有不同了。
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包括地價、開發成本、開發費用、稅金及加計扣除(銷售二手房,則有“舊房及建筑物評估價”)。
而在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中的“開發費用”這一項,即是基于上述三項期間費用作為基礎。我們區分以下兩種情況分別來講:
(一)利息支出能按項目分攤且有金融機構證明
1、利息支出據實扣除。
2、其他“開發費用”,即銷售費用、管理費用、利息支出之外的財務費用,按照“地價”、“開發成本”合計5%以內計算扣除。
(二)利息支出不能按項目分攤,或者沒有取得金融機構證明
則全部“開發費用”,即銷售費用、管理費用、財務費用(含利息支出),按照“地價”、“開發成本”合計10%以內計算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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