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國務院發布《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其最大亮點是把鼓勵創業和促進就業更好地結合在一起。在鼓勵就業方面,將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享受1年社保補貼政策,由原定執行到今年底調整為長效政策。
畢業生:去小微企業工作
數據顯示,2015年全國高校畢業生總數將達到749萬人,比2014年增加22萬人,再創歷史新高,大學生就業面臨新的挑戰。很多小微企業尚不完善的福利體系,成為畢業生拒絕小微企業的重要原因之一。一方面是畢業生的就業壓力,一方面是小微企業的攬才壓力,一些小微企業看到畢業生的顧慮,不僅承諾“五險一金”、帶薪休假、星級公寓,而且提供購車補貼、旅游補貼等福利。
小微企業:好政策帶來好人才
人社部副部長、國家公務員局局長信長星稱,真正解決就業的主渠道還是企業吸納,要鼓勵畢業生到企業去,特別是到中小企業、小微企業去,因為這些企業對人才的需求量非常大。從目前情況看,當前高校畢業生整體就業情況比較平穩。但是,隨著經濟下行壓力加大,特別是企業用工需求呈現減弱的趨勢,再加上今年畢業生數量有所增加,當前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方面的任務非常艱巨繁重。《意見》指出,對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,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,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。
按照規定,對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,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,按其為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、基本醫療保險費、失業保險費、工傷保險費、生育保險費給予補貼(不含個人應繳部分和其他社會保險費)。小微企業享受社保補貼實行“先繳后補”,企業將申請材料報送至人社部門,人社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認定審核,審核合格后將相關材料報送財政部門,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撥付到就業資金專戶,再撥付到申報企業在銀行開立的賬戶。
社保補貼政策的調整,對小微企業發展和畢業生就業都將起到積極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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